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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公安机关严厉打击“买分卖分”违法行为

   人民网上海8月17日电 近日,普陀警方在前期大数据排摸、信息比对中,发现有多名驾驶员存在一人名下处理"多起多车"交通违法行为的异常数据。

  核查中警方发现,驾驶员顾某自2015年至今,使用其名下的牡丹畅通卡在网上累计处理交通违法行为108起,涉及车辆76辆。

  警方依法传唤驾驶员顾某接受调查,经询问得知,顾某碍于情面曾多次将自己的牡丹畅通卡密码和驾驶证档案编号借给朋友张某,让其自己操作处理交通违法,虽然卡内金额由张某如数还清,顾某也没有料想自己会“被处理”如此多起交通违法。

  在民警的严肃批评教育下,顾某写下悔过书承诺今后不再将自己的"牡丹畅通卡"借给他人处理交通违法,遵纪守法,提高防范意识。

  法律链接:

  《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25条第2款:禁止由他人替代记分,禁止替代他人记分,禁止介绍替代记分。

  《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74条第5款:由他人替代记分的,由公安机关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替代他人记分的,由公安机关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

  警方提示:

  替人“代记分、代处理”,不仅是违法行为,而且容易泄露个人信息,有被套牌或盗扣分的风险。由于驾驶证号就是身份证号,不仅泄露了个人和车辆信息,还泄露了身份证和银行卡信息。不法分子可能会将这些信息二次转卖,当事人不仅日后会遭受电话骚扰,还可能被套牌,银行卡被盗刷;更有可能被他人从驾照中不断盗分导致驾照吊销的案件发生。

  正确的做法是:由交通违法的驾驶人持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到全市各区的交警审理窗口接受处理;也可通过“上海交警”APP在手机上进行自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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